王景林
本报记者 王 鑫
王景林,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庭长。办“安民案”、办“公平案”、办“干净案”一直是他的工作准则。“法律就是有它的标准,这就相当于一加一等于二,等于三就一定错了。”
从业30年,王景林全身心地投入到法庭工作,倾注着自己的一往深情,始终无怨无悔地奉献于自己的事业。由王景林主办的2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和瑕疵案件,无一当事人投诉和上访。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信任和尊敬,先后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,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、河北省最美政法干警,被省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,被省高院评为全省“十佳审判长”、“全省优秀人民法官”等荣誉称号,两次被评为感动承德十大新闻人物,也是全省法院唯一省政法委英模报告团成员。承德话剧团创作的话剧《永不倾斜的天平》,是王景林的艺术化身,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好法官、好党员由衷的拥护、爱戴和赞美。
面对荣誉与褒奖,他没有丝毫松懈,也没有一点陶醉。王景林常说,他只不过是在践行一个法官该有的职责,谈不上什么伟大,只要求对得起法律,对得起自己的良心,让心中的天平永不倾斜。